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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01日 10:33 浏览量 :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学生2024年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参保缴费事宜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及参保地

2024年缴费标准380元/人/年;四川大学大学生在成都市双流区医保局参保。

二、保险待遇有效期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79号)文件规定,2023级新生待遇有效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老生及延缓毕业生待遇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1.学校集中缴费参保:2024年大学生医疗保险由学校代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下午17:00。此时间前请各位同学及时登录“四川大学缴费平台http://sf.scu.edu.cn/payment/查询并尽快缴纳医保费。

(温馨提示:1.缴费所需用户名、密码及注意事项见“四川大学财务处”官网;2.我校申请助学贷款及延缓毕业的大学生若需参加2024年成都市医保,请及时缴费。3.“四川大学缴费平台”若无2024年医保费380元缴纳项目的同学请及时与学校财务处信息科85406050联系新增并及时缴纳)。

2.个人缴费参保:截止2023年10月30日下午17:00未能在学校财务处集中缴纳医保费的同学,在12月25日24:00前大学生或家长可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选择任一银行在线申报缴费,由于学校先为同学们进行了参保登记,自行缴费也可以享受380元/人/年待遇。

3.如果有同学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参保最后筹资期(12月25日),仍可个人缴费参保,但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每位同学注意参保缴费时间节点,所有参保工作结束后同学们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查询自己是否参保成功。

四、由于医保系统已经全国联网,在大成都市外参加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包括已参保登记并未缴费)不能办理2024年成都市大学生医保:

1.已在其它统筹地区(如家乡、长期居住地)长期享受政府资助的同学(如低保、贫困家庭成员);

2.已在其它统筹地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

3.已在其它统筹地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如:已选择在家乡生源地、长期居住地购买保险的学生)。

以上同学如果要参加2024年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务必在入校时及时暂停户籍地或原学籍地参保关系(长期享受户籍地政府参保资助的也可以继续选择当地参保),否则会因系统限制导致成都市医保参保失败而漏保。

五、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待遇及报销通知会实时公布在四川大学校医院网站http://xyy.scu.edu.cn/“学生医保”栏,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四川大学校医院

2023.8.31



附件 成医保发〔2023〕32号 (8联合)关于开展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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