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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生参加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01日 16:25 浏览量 :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各项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参保缴费?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由双流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23级大学新生及老生由个人在四川大学缴费平台或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请同学们即时关注自己缴费情况,以免脱保。

四、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确保大学生及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建议大学生或家长在10月30日前完成缴费。

筹资期外参保的大学生,自参保缴费之日起第91天才能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3级新生保险待遇期从20239月1日至202412月31日;老生的医疗待遇时间为有效期从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2024年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8部门下发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为38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六、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贫困学生的起付标准再降低50%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封顶线

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无封顶线


报销比例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以及校医院同意转院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可按下述标准报销:


报销比例

最高限额

普通门(急)诊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 ,个人负担40%

500元/年

外伤门诊

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800元/年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70%

高血压 200元/年  

糖尿病300元/年

门诊特殊疾病

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孕28周以内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实施定额补助。其中,妊娠满12周不到28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210元。

七、大学生在本市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四川大学望江医院、江安医院、华西保健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详见第九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每月定时(详见十、十一、十二条)报销。大学生所在高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具体管理规定。

大学生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应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详见十三条)在所住医院联网直接结算直接刷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所属医保局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八、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在蓉参保的大学生,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和南京、广州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在西南片区和南京、广州市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双流区医保局手工报销。(细则参见四川大学校医院官网https://xyy.scu.edu.cn/xsyb/bztz.htm学生医保栏)。

九、能否在校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诊?

答:校医院是大学生医保的首诊医院,到校医院外的其他医院就诊需校医院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且当次转诊只限于当次外出就诊

目前门诊转诊可予以报销的八家医院如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二院、四川大学华西四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

十、何时报销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答:四川大学参保学生当月转诊发生的门诊费可选择三校区进行报销,报销时间通常在每月中下旬,以“四川大学校医院”官网-学生医保栏具体通知为准。

十一、2023级大学新生医保信息开通前门诊费用的报销?

答:大学新生在医保开通前校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先自行垫付,待医保信息开通后会在“四川大学校医院”官网-学生医保栏通知,组织专门时间进行补报账。

十二、门诊费用报销时所需资料有哪些?

1.2023级大学新生医保开通的间歇期全额垫付的校医院门诊费用请携带本人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门诊发票等(具体以报销当月通知为准)。

2.校外转诊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转诊单、门诊发票原件、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药品销售清单、药品处方等。(资料需要留底的请自行复印,我们要收取原件医保局备案,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门诊病历、药品销售清单、处方对应整理,以免影响报销)

3.意外伤害的同学需同时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注明有无第三责任人,同时请证明人签字,本人所在学院盖章(圆形公章)。

以上报销资料报销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当次报销。

十三、医保信息开通前住院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由于住院费用只能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联网报销,2023大学新生每年9月1日后至医保开通的间歇期,住院的同学在办理出院时不能以全额自费形式进行结帐,应向所住医院出入院处说明情况(挂账)暂缓办理结账手续,等待至医保信息开通后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以参保身份进行费用结算。

十四、“医保费”扣缴是否成功?

答:登录四川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sf.scu.edu.cn,点击缴费历史查询,点击订单明细查询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380元是否扣款成功(具体解释权归四川大学财务处信息科85406050

十五、如何自助查询参保是否成功?

答:参保筹资工作结束后,大学生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参保成功。

十六、大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如何使用?

大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只限学生本人生病住院和门特结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内无个人账户功能不能用于药房购药,不得冒名使用其他同学社保看病就医,冒用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第二十处理。

十七、如何申领电子医保凭证?

目前电子医保凭证和社保卡二者都是医保局认可的参保凭证。电子医保凭证申领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申领,电子医保凭证参保地请选择成都市双流区

十八、温馨提示1.欢迎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咨询电话:12333(成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28-87706804(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请实时登陆四川大学校医院网站http://xyy.scu.edu.cn/首页右下角中的学生参保栏,及时获悉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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