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医保 > 报账通知 > 正文

[重要通知]大学生门诊垫付费用最后一次报销时间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8日 15:54 浏览量 :

老生发生于2020.1.1-2020.8.31(其中2019级学生发生于2019.9.1-2020.8.31)的门诊垫付费用末次报销时间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您们好!根据成医保办「2020」33号文《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最新要求,2020.9.1起大学生门诊报销范围重大调整,就医按文件要求刷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在校医院门诊实时联网结算报销(9月初因系统问题全额垫付的门诊费用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故将目前参保老生发生于2020.1.1-2020.8.31,其中2019级学生发生于2019.9.1-2020.8.31的门诊垫付费用末次报帐时间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 2019级学生2019年9月1日至11月底因医保未开通期间在四川大学校医院就诊的全额垫付的门诊费。(2019年12月以后医保开通的门诊费在缴费时系统已自动打折故不需再次报销)

2.所有年级老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校医院转诊的本市其他7家医院的门诊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

3.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狂犬报销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

二、报账时同学须准备的资料:

1.全额垫付的校医院门诊费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门诊发票、导诊单(2019年5月1号开始启用三联小发票后因没有收费明细需要导诊单协助报销)。

2.校外转诊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转诊单、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药品销售清单等。(资料需要留底的请自行复印,我们要收取原件医保局备案,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门诊病历、药品销售清单、处方对应整理,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3.意外伤害的同学需同时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注明有无第三方责任人,请证明人签字,本人所在学院加盖公章(圆形公章)。

以上报销资料报销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此次报销。

三、报账时间地点:

(一)望江校区2020年9月22日、9月29日(周二)14:30至17:30望江医院三楼二会议室。

(二)江安校区2020年9月24日(周四)12:30至15:30江安医院四楼院办。

(三)华西校区2020年9月25日(周五)8:10至11:30华西保健医院二楼院办。

受疫情影响,请同学们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三校区费用可交叉报销,请同学们妥善安排时间。请老师、同学们互相转告!

特别说明:本次报销包括参保老生发生于2020.1.1-2020.8.31(其中2019级发生于2019.9.1-2020.8.31)的发热门诊留观垫付费用!请大家相互转告。

四川大学校医院

2020.9.8

Copyright ©  2019-2020     四川大学望江医院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电话:028-85463088     技术支持:四川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