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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4月参保大学生门诊全额垫付费用常规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09:14 浏览量 :

各学院、各位同学:

您们好!现就20231-4月报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 20231月1日至今:因停电、网络故障、医保断网等原因在四川大学校医院全额垫付的门诊费用(含留观门诊费用)。

2. 20231月1日至今:通过校医院转诊的本市其他8家医院的门诊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

3.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不在此报销,请至治疗医院凭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联网结算。

二、报销时间及地点:

1)江安校区20230425日(周二)17:00-20:00地点:江安医院二楼大厅。

2)望江校区20230426日(周三)17:30-20:30地点:望江医院一楼大厅。

3)华西校区20230427日(周四)17:30-20:30地点:华西保健医院一楼大厅。

三、报销要求:

1.普通门诊费用

1)校医院门诊费用,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选择:成都市):没有社保卡的同学请按https://xyy.scu.edu.cn/info/1093/1911.htm进行办理或医保电子凭证按通知https://xyy.scu.edu.cn/info/1093/1935.htm进行办理,归属地选择成都市。同学们若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异常请微信扫描左图二维码,在此金山文档里填写信息并关注结果,市医保局统一后台处理。异地的请及时转移归属地,否则将无法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

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请用建设银行卡)

2)经校医院外转门诊费用,携带:

转诊单(当次转诊只限当次外出就诊)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请用建设银行卡)

门诊发票(原件,如需留存请提前复印保留,以下同,如是电子发票请自行打印出来);

门诊收费项目清单(原件);

门诊药品销售清单(原件);

检查报告单(原件);

化验报告单(原件);

门诊病历(原件)(请同学们提前前往就诊医院准备齐全您的发票细目中每一个治疗、检验、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医保项目编码(详见附件样板展示),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门诊收费项目清单、门诊药品销售清单、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对应整理,避免因报销资料或医保项目编码不全导致不能报销。)

2.外伤门诊费用:同学需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注明有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人签字,本人所在学院盖章(圆形公章)。除外伤证明外,在校医院就医的外伤门诊垫付费用报销参阅前面“三、报销要求:第1.(1)条”即可;经校医院外转的外伤门诊费用报销参阅前面“三、报销要求:第1.(2)条”并按时间节点进行报销。:外伤同学在报销前务必提交《外伤证明书》,否则将不能以外伤进行报销。)

四、注意事项:

1.发票原件是报销的基本凭证,若遗失将不能报销。校外转诊报销资料准备及报销流程较繁琐且很多项目有报销限制,没有“门诊收费项目清单”报销困难,在此提前说明。

2.为保障同学们都能及时报销,我们尽量安排课余时间报销,若同学们时间确有冲突,可委托同学代报(委托书格式自拟,本人签字、交代报同学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不支持代报。

3.望江、华西、江安校区可交叉报销费用,请同学们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目前报销金额以银行打款形式发放,请大家准备本人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张登记备案。

5.根据医保局文件通知,自每年1月1日医保开通始,除停电、医保断网、网络故障外,校医院产生的所有就医费用均需刷社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时联网结算,过后不允许补刷卡结算报销,请大家每次就医时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附件 门诊药品及门诊收费项目清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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