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13:54 浏览量 :
大学生在参保期间因为学校公派到异地去实习、出差、进修等,首先请学院或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包括:具体人名、人数、公派起始时间、地点),并到参保地的医保局提前备案,公派外出期间如在当地产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全额垫付后,返回参保地按照医保的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如没有提前备案,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自理。
备注:备案后,在公派外出起始时间段内,参保地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Copyright © 2019-2020 四川大学望江医院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电话:028-85463088 技术支持:四川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