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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大学生因公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13:54 浏览量 :

大学生在参保期间因为学校公派到异地去实习、出差、进修等,首先请学院或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包括:具体人名、人数、公派起始时间、地点),并到参保地的医保局提前备案,公派外出期间如在当地产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全额垫付后,返回参保地按照医保的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如没有提前备案,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自理。

备注:备案后,在公派外出起始时间段内,参保地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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