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医保 > 最新政策 > 正文

四川大学参保学生因异地实习、因病休学提前报医保局审批材料说明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5日 14:32 浏览量 :

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或因病休学,须本人提前提出申请,上报所属医保局备案,医保局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实习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2-3个月以内,到其所属的医保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否则异地住院费用将不纳入报销(最终解释权归医保局)。

一、提交医保局审批材料如下:

1、符合高校管理规定实习的协议复印件或休学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2、向医保局提请异地住院报销的申请书(学院盖章)。

3、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登记(验证)汇总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4、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5、身份证复印件

6、社保卡复印件或其他参保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准备妥当后交至四川大学望江医院三楼医保办,由工作人员协助参保同学上报医保局。

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实习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纳入报销(最终解释权归医保局),程序如下:

一、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按以下方式进行报销:

1、在双流县参保的同学:自出院之日起2个月以内,请将相关报销资料交到望江医院医保办,由校医院医保办统一送至医保局代理报销。

2、在武侯区参保的同学: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逾期不予报销),携相关报销资料到武侯区医保局报销。

二、大学生实习或休学异地住院的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出院证原件一份或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2、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复印件1份(加盖医院鲜章)

2、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需报销联,加盖医院鲜章)

3、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原件、中草药复式处方(清单上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4、报销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社保卡复印件1份

6、武侯区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双流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的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1份

7、符合高校管理规定实习的协议复印件或休学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8、休学同学需准备原户籍复印件1份(如原户籍注销,请当地公安机关出证明并盖章)

9、该医院的资质证明(写明医院所属等级、医院地址及是否为社保定点医院等,请当地医保局盖章)

10、外伤入院的,需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外伤调查证明(在望江医院医保办领取)

11、外伤第二次住院报销的,需第一次住院报销后的发票、详细清单、入院记录一套加盖医院鲜章

请注意:收取报销资料后慨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需报销其他保险或用途,请提前复印。

望江医院医保办电话:85463353

注:没有医保卡的同学可先到校医院查询参保地,江安参保的同学请到双流医保局补办,望江参保的到望江街道办事处(共和村商务楼4楼)补办。

四川大学校医院

2014.10.20

Copyright ©  2019-2020     四川大学望江医院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电话:028-85463088     技术支持:四川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