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而做出的制度安排。该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并结合学生个人缴费,共同构建起的医疗保障体系。参加此保险,能够让大学生在面临医疗需求时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医疗服务,有效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大学生能够享受到全面、可持续的医疗保障。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参保缴费、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由双流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26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筹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我校为学生代收费集中筹资时间到2025年11月28日下午24:00,为确保大学生及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建议2025级新生、在校老生或家长在11月28日下午24:00前密切关注并遵循《关于缴纳2026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中的指引,及时进行缴费操作,以免脱保。(更多详细规定及操作流程,请访问四川大学校医院官方网站https://xyy.scu.edu.cn/xsyb/bztz.htm的学生医保专栏,或通过四川大学健康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医院信息”-“医院简介”-“学生医保专栏”路径进入我院官网学生医保栏查询。)
如未通过我校代收费集中筹集购买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本人可在2026年2月28日24:00前及时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选择任一银行在线申报缴费,按照最新缴费标准缴纳大学生医疗保险费。
注:筹资期外参保的大学生,有90天等待期,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后第91天开始享受至当年12月31日结束,在90天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2025级新生保险待遇期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老生的医疗待遇时间为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2026年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8部门下发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0元/人/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48元/人/年(自愿参保)。
五、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项目 险种 |
基本医疗保险 |
城乡大病 |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
起付线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
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贫困学生的起付标准再降低50% |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
封顶线 |
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
无封顶线 |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40万 |
报销比例 |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报销序列 |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
(二)门诊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以及校医院同意转院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可按下述标准报销:
|
报销比例 |
最高限额 |
普通门(急)诊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 ,个人负担40% |
500元/年 |
外伤门诊 |
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
800元/年 |
门诊特殊疾病 |
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孕28周以内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实施定额补助。其中,妊娠满12周不到28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210元。
六、大学生在本市产生的门诊如何结算?
答:我校参加2026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门诊首诊医疗机构为四川大学校医院,包括四川大学望江(江安、华西保健)医院三所医院。
报销方式1: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四川大学校医院实行实名制就医,大学生参保人在四川大学望江(江安、华西保健)医院就医实行联网结算, 结算时应提供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报销方式2:手工审核报销: 报销范围: (1)当年度在校医院就诊因医保系统原因等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大学生参保人垫付的门诊费用。 (2)2025级参保大学新生在医保缴费期医保正式开通前在校医院就诊所垫付的门诊医疗费用。 (3)当年度按规定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本市其他8家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二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四川大学华西四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院、成都市第十人民院、四川省骨科医院) 就诊的大学生参保人的门诊费用(急救、抢救除外,对于符合急救、抢救的参保人必须提供就诊当日的急救、抢救病历 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 以上个人垫付的门诊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四川大学校医院”官网的学生医保栏会及时发布报销通知,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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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审核报销必须提供的资料: ①经校医院转诊到校外就医需要的资料:转诊单(当次转诊只限当次外出就诊)、就诊收费项目明细清单、药品处方、门诊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检查报告单原件、 化验报告单原件、门诊电子病历打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醒:(请同学们提前前往就诊医院备齐您药品及发票细目中每一个治疗、检验、检查、诊疗项目的医保项目编码,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门诊收费项目明细 清单、药品处方、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对应整理,避免因报销资料或医保项目编码不全导致不能报销。若您需保留资料副本,请提前复印,因我们需要收取原件交医保局备案。) ②校医院就医(指当时就诊因医保系统等原因未能直接联网结算者)需要的资料:医保电子凭证(建议优先使用)或本人社保卡、门诊电子发票打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卡及复印件 ③意外伤害费用报销: 除上述基本资料外,还需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证明书中请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及结果,注明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人,证明书需由证明人签字,并加盖 本人所在学院的圆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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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时间: 具体报销时间和报销规定的查阅方式:①“四川大学校医院”官网(https://xyy.scu.edu.cn)-“学生医保”-“报销通知”; ②“四川大学健康管理”微信公众号-““医院信息”-“医院简介”-“学生医保”-“报销通知”。 |
七、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支付范围(门诊)
答:参保大学生可通过“四川大学健康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公共服务”-“医保服务”-“医保手册”详细了解。
八、大学生产生的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1)大学生在本市发生的住院费用:
答: ①参保大学生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所住医院联网直接结算直接刷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所属医保局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②若不能直接扫码或刷卡联网结算,消除不能扫码或刷卡的因素后,出院之出院之日起90天内可以前往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按规定进行报销;
③超过90天,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算、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交至双流区医疗保障局二楼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
(2)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1.在蓉参保的大学生,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和南京、广州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2.在西南片区和南京、广州市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3.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在出院之日起90天内将报销资料交至双流区医疗保障局二楼医保服务大厅8号窗口(异地住院报销窗口)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需要的资料:①出院证原件(需盖医院鲜章)②住院发票原件(需盖医院鲜章)③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需盖医院鲜章)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本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成都银行(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卡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写上开户人名字,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如请人代办,请准备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外伤害住院所需资料:①意外伤害首次住院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等盖医院鲜章(住院病历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及外伤调查表(双流医保局8号窗口领取并填写)。②意外伤害第二次住院报销除以上资料外,还需首次住院的统筹支付结算表(加盖医院鲜章)及首次住院病程记录全套(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并加盖医院鲜章。
九、“医保费”扣缴是否成功?
答: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医保费”扣缴状态:
1、登录“四川大学健康管理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右下角“公共服务”-“医保服务”- “医保购买”,在该页面您可以查看自己的参保状态,从而确认医保费是否扣缴成功。
2、关注并登录“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我要办事”-“社保缴费”-“缴费证明开具”,在该页面您可以查询并确认自己是否已缴纳2026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进而判断医保费扣缴是否成功。
十、如何自助查询参保是否成功?
答:步骤一: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查验、补打”;
步骤二:填写信息,进行用户登录(如果提示不存在该账户,请根据提示信息注册账户再进行用户登录);
步骤三:登录成功后,点击“缴费记录开具”,即可看见缴费信息。(若没有查询到缴费记录,则表示未参保)。
十一、大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如何使用?
答:大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只限学生本人门(急)诊、住院及门特结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内无个人账户功能不能用于药房购药,不得冒名使用其他同学社保卡看病就医,冒用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第二十六条处理。
十二、如何申领电子医保凭证?
答:目前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二者都是医保局认可的参保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渠道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请选择成都市双流区。
十三、温馨提示:1.欢迎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成都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双流区参保登记咨询电话:60616116转3;双流区税务局保费缴费咨询电话85823451;双流区医保局医疗报销咨询电话:60616116转1。
2.请实时登陆四川大学校医院网站http://xyy.scu.edu.cn/首页中的学生医保栏,及时获悉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