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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2010-2011年度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住院费用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23日 18:51 浏览量 :

参加了2010-2011年度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同学,住院产生的费用报销方式如下。

一.2010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定点医院入院,2011年2月23日前出院、基本医疗费用已结算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用未结算的同学,按以下方式报销:

(一)、在武侯区医保局参保的同学: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到武侯区医保局报销。

(二)、在双流县医保局参保的同学: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到望江医院医保办公室,由校医院医保办送往双流医保局报销(2011年3月1日之前)。

(三)、报销时需提供的资料:

1、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2、患者或家属签字的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复式处方及检查报告

3、病历首页,入院记录

4、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5、医保卡(医疗证)复印件1份(未发医保卡的同学请到望江医院医保办办理临时医疗证)

6、参保人员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指定银行的储蓄账户,双流:中国邮政储蓄存折;武侯: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8、门特申请表

9、家庭病床申请表

请注意:收取报销资料后慨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需报销其他保险请提前复印。

二、于2010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定点医院入院,2011年2月23日之前出院、住院费用未结算的同学,直接在所住医院通过网络结算。

三、2010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定点医院入院,2月23日后出院的同学,直接在所住医院通过网络结算。

医保办电话:85463353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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