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计财处、学工部、校医院等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校2012—2013年度的大学生参保工作基本结束,但由于部分同学的个人信息有误等原因,个别同学至今未能成功参保。为了让同学们能尽快直接享受医保政策,与医保局沟通后,同意先将成功参保同学的医保开通。我校已参保学生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于2010年11月17日正式启动。
请2012年9月1日起入院,2012年11月17日前出院的同学,按以下方式报销:
一、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于2012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定点医院入院,2012年11月17日之前出院,且已在该院结清住院费用的(即需手工报销):
(一)、在武侯区医保局参保的同学:自 11月17日起至12月30日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到武侯区医保局报销。
(二)、在双流县医保局参保的同学: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到望江医院医保办公室,由校医院医保办送往双流医保局报销。
1、出院证原件一份(已死亡的需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医院鲜章)
3、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原件(清单上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4、报销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代办人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医保卡复印件1份(未发医保卡的同学请到各校区收费处或望江医保办查询参保地,到相关医保局补办:双流参保的同学请上双流医保局一楼大厅补办,武侯参保的同学请上望江街道办事处—郭家桥菜市场对面补办)
6、武侯区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双流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的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1份
8、住院病案首页和住院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病程记录)一套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
9外伤住院的需外伤证明(上望江医保办领取);因外伤第二次住院报销的,需第一次住院报销后发票,住院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病程记录)并加盖医院鲜章
请注意:收取报销资料后慨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需报销其他保险请本人提前复印
参加了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同学,报销时准备的资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7指定银行的储蓄账户(双流参保的:中国邮政储蓄存折;武侯参保的:建设银行卡)
二、参加了2012-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保的学生,于2012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定点医院入院,2012年11月17日之前出院,未结账的同学,直接在所住医院通过网络,按相关政策结账。
医保信息有误、未能成功参保同学的医疗费,待完善相关资料及手续后再行报销。
四川大学校医 备注:本科大一新生,研一新生,博一新生需手工报销的同学,没有医保卡的请上望江医保办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