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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及大病补充医疗参保筹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9月21日 09:39 浏览量 :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大学生医保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2013学年度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元/人。09级及09级以后的老生的医保费用由学校计财处收取。

2. 09级以前的老生需要补办基本医疗保险的到望江校医院财务科办理,各学院统一办理,并准备电子表格交到信息科杨老师处。电子表格内有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校区、年级(本科或研究生)、学院、专业等相关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元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参保条件:在我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含本界新生)。

2、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行为。

3、2013学年度大学生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00元和150元两个缴费档次。报销比例以缴费档次为标准。

三、特别提示:

1、请各学院班长务必于2013年10月11日前将本次填报的表格和收集的医保费用交到望江医院三楼人力资源办公室。表格须同时交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表格格式请到下面qq群共享下载:12812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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