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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末次报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7日 10:53 浏览量 :

关于2014—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末次报账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9】2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的文件精神:2014--201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限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为此,校医院将对2014—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进行末次报销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9月24日(周四),下午13:30----16:00地点:川大江安医院二楼中医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周五),上午9:00----11:00地点:川大华西保健医院二楼院办

2015年9月29日(周二)下午2:30----5:00地点:望江医院二会议室

望江、华西、江安校区的同学们请相互转告,还未报销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门诊医疗费的同学请携带相关资料:校医院门诊转诊单、外院转诊门诊病历、处方或药物清单、特殊检查单、化验报告单、门诊发票前来报销。 四川大学校医院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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