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2016年城乡(大学生)门诊统筹最新报销政策,大学生门诊报销费用中多数检查、治疗项目变更为全额自付项目(自费项目)。该政策校医院将于2016年5月底报销时执行,特此通知。
1.全额垫付的校医院门诊费用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门诊发票。
2.校外转诊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转诊单、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药品销售清单。
(资料需要留底的请自行复印,我们要收取原件医保局备案,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或处方和药品销售清单对应整理,以免影响报销)
3.意外伤害的同学需开具外伤证明,写明时间、地点、事情经过,证明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
以上报销资料报销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当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