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0日 18:04 浏览量 :
1、临床各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医技部门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1—2次。具体时间各科室自行安排。有记录。
2、全院医护人员学习原则上每月1—2次,有记录。由医务部和护理部安排。
3、每月25日前,各科室将上月学习情况及下月学习计划分别报医务部和护理部;医务部、护理部将全院上月学习情况及下月学习计划汇同各科室学习情况报业务院长。
4、业务学习实行签到制。
5、业务学习的任课教师医院按规定给予劳动报酬。
6、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原则上参照业务讲座出题,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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