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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2011-2012年度医保结算系统启动前住院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05日 17:52 浏览量 :

一、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同学,于2011年9月1日之前在成都市定点医院入院,2011年9月1日之后出院,且已在该院结清住院费用的:

(一)、在武侯区医保局参保的同学:自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到武侯区医保局报销。

(二)、在双流县医保局参保的同学:自出院之日起于9月30日前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到望江医院医保办公室,由校医院医保办代为办理。

(三)、报销时需提供的资料:

1、出院证原件一份或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2、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3、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原件(清单上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4、报销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代办人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医保卡(医疗证)复印件1份

6、转诊单

7、武侯区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的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双流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的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1份

8、住院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一套复印件

另:外伤还需提供现病史记录(如住院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里面包含了现病史记录,则不需提供)

请注意:收取报销资料后慨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需报销其他保险或用途,请提前复印。

二、在成都市定点医院住院、目前未结账的同学,出院时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暂不办理结账手续。

三、参加了2011-2012年度医保的学生,待医保信息完善、医保结算系统启动后,可在所住的定点医院直接结账。

望江医院医保办电话:85463353

四川大学校医院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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