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设备物资采购小组负责医院设备、医用试剂、耗材等的采购管理。
2、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由后勤集团及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3、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4、对医疗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确定医疗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5、医疗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送达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门,保证帐物相符。
6、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医用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