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四川大学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后两者须本人提前上报所属医保局,审批通过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
各区(市)县医(社)保经办机构:为确保学生、儿童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筹资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筹资标准按照《关于开展2014学年度大学生和2015年中小学生...
各位老师、同学: 由于武侯和双流医保局从2013.6.1起对住院费用原则上不再进行手工结算。因2013-2014年度学生医保结算系统尚未开通,故请2013年9月1日以后住院的同学,结束住院后务必不要办理的出院手续,而是在住院医院以...
1、符合特殊疾病的门诊申请病种(1)、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此类病种报销期限为6个月。(2)、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含尿毒症)...
(一)本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二)根据成都市卫生局相关文件,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犬伤患者(简称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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